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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株洲市攸县卫健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6-29 02:15: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卫健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攸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攸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其中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5名(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三、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3年5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5.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7.在乡镇(街道)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

  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愿意在攸县最低服务五年。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攸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不电话通知。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6日上午9:00至7月10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攸县政府门户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栏目报名网址(http://www.cndcpta.com/)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及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佐证材料,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