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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一号)
2021-06-29 02:20: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海口市粮油产品质量监测站和海口市节能中心属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经费预算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经报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海口市粮油产品质量监测站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海口市节能中心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海口市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岗位1个;面向全国招聘岗位7个,其中,4个岗位面向全国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3个岗位面向全国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高校往届毕业生。

  如面向海口市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调整为面向全国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和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口市人社局网站、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9日,公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提交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0日8:30至2021年7月16日17:00。(考生请根据链接登录系统注册并报名,报名链接: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ain/06hkfgw/)

  3.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2)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见附表2);

  (3)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户口本(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5)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

  (7)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