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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南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1-06-26 22:32: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携带材料

  1.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报名登记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以专业技术职称报考的人员需出具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

  (5)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7)报考人员需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或学院学籍证明、如期毕业证明及学信网打印《学籍信息》认证表报名,上岗前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不予聘用。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以“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考人员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计划组织实施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1)教育领域由县教育局抽调相关学科业务骨干人员组成面试评审组,以现场授课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提出评审意见。

  (2)其他领域委托第三方专家教授成立面试评审组,结合岗位计划制定人才评价标准,以面试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提出面试评审意见。

  3.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评审工作全程予以监督。

  (六)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1)应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2)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加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岗位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技术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岗位人选。

  2.拟考察人员名单在“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考察方式。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进驻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学业成绩、专业能力等,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五、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引进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科研项目,给予5-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试用期内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