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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1-06-26 22:32: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五、政策待遇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关于“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人才工作的暂行办法》(佳组联〔2021〕5号)及相关配套办法执行。“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的人才,享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政策待遇,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及工资等待遇,在企业工作期间,由用人企业给予不低于该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补贴。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2.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4—8243736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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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计划表.pdf

  2021年佳木斯市“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人才计划表.pdf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pdf

  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