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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21-06-24 16:42: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我区各级各类国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和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居民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7.具有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每人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均于2021年8月15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于2021年6月21日9:00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www.tjnh.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2021年7月2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2021年7月4日17: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科。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909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达到1:3的比例进行笔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