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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实验小学招聘实施方案
2021-06-24 16:47: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2.面谈

  ①应聘教师岗位

  模拟授课。考生现场抽取上课内容,准备30分钟后进行现场模拟讲授,并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考生模拟讲授及答辩情况给出分数。

  ②应聘小学保健医岗位

  传染病预防、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卫生应急预防等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3.成绩统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不到及格线的考生没有进入体检的资格。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

  (九)公示

  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天津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实验小学官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3978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134576

  附件:《天津市实验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天津市实验小学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