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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2021-06-24 17:07: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委(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组织实施。其中报名及笔试环节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局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局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局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398419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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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新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021年新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线笔试考生须知.docx

  新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2021年新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在线笔试说明.pdf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