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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株洲日报社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2021-06-23 10:47: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报社党务纪检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株洲日报社组织人事部:0731-28826480

  监督电话:

  株洲日报社党务纪检监察部:0731-28821305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日报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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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docx

  株洲日报社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