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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怀化洪江市第一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1-06-23 10:55: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洪江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注意事项: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或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才引进工作组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2.考试。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人数,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分析评估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5.递补。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申请递补,须经人才引进工作组批准,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6.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市委审批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对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退还所有专项补贴。

  企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洪江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政策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有关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教师引进按《洪江市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洪发〔2017〕8号)文件执行):

  1、住房补贴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40万元,博士研究生人才30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按每年20%分5年发放到位。年底一次性发放当年度住房补贴。对免费安排了人才公寓房的,参照租房市价减发相应的住房补贴。

  2、生活补贴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年底一次性发放当年度生活补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本年度生活补贴每月增加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