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等。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2021年河南省滑县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如有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中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计入工龄,并按正常转正定级计发工资)。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其编制。拟聘用人员应在引进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和办理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编制。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作为引进对象。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以先跟班学习,按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引进人员中学历学位符合《2021年河南省滑县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中1、2、3类条件的享受以下待遇:
(1)工资待遇。在正常定级的基础上按学历学位层次进行一定幅度上浮确定,其中,引进人才为博士上浮三档,硕士上浮两档,学士上浮一档。
(2)生活补贴。每月补贴标准为:博士1500元、硕士1000元、学士500元,补贴期限3年。
(3)住房待遇:3年内免费居住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人才周转房,合同期内在滑县县城内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学士3万元。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岗或者上岗后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的,予以解聘,取消其编制,同时须退回聘用期间享受的所有待遇。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保障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引进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引进工作,由中共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引进结果主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2021年河南省滑县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8668015
监督电话:0372-812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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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省滑县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doc
2021年河南省滑县教育系统
第二次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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