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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潮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公告
2021-06-21 23:09: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视频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成绩公布。

  视频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应聘者面试成绩,并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若享受《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人才发〔2020〕1号)相应薪酬待遇的的,同时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