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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潭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1-06-21 23:12: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71名教师。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1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教育局网(http://jy.xiangtan.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符。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的在读高校学生(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本科或大专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服务期限未满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2021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及省级以上文件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其他人员。

  8.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三、招聘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1.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1)湘潭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2)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