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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郴州市桂阳县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06-20 14:21: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1年桂阳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21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经中共桂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临床医师(一)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临床医师(二)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医学影像诊断医师(二)岗位具有医学影像诊断专业中级职称的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在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2019届、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属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6)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21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