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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2021-06-20 14:32:11   地区:广东   浏览:0

  1.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医院,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组织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请应聘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由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确定人选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及工作考核等情况考虑是否续聘。其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黄埔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员从录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及“行程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穗康码”及“行程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谈等线下选录活动。

  (三)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谈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其它说明

  1.本次招聘凡未按要求参与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凡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3.请应聘者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准备学历及学位、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

  4.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未尽事宜以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解释为准。

  6.咨询电话:020-84294340,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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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初级雇员招聘职位表.xlsx

  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政府雇员报名表.docx

  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