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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庆市肇州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2024-04-16 11:20:57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关于建立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动态补充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监督,认真履行招聘程序,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聘计划

  按照全省建立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动态补充机制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县拟补充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10名。其中:康复治疗(技术)专业3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3名、口腔医学专业2名、临床医学专业1名、中医学专业1名。

  三、招聘对象

  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医学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5、现役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8、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方法及程序

  (一)公告

  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zhaozhou.gov.cn/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自2024年4月15日--5月31日在肇州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股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2024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大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考生,可登录大庆人才网http://rcfwj.daqing.gov.cn档案查询模块,提交个人信息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诚信承诺书》和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除报名表粘贴照片外),每项须提交的材料均一式四份(含照片,照片背面用蓝色圆珠笔填写姓名),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将报考人员基本情况与报考岗位需求进行核实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