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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6-17 17:43:06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具有高级职称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应聘人员不占比例限制全部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英才考试网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工作,公立医院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制定面试方案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其他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由委机关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5.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具有高级职称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经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按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并在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报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2.根据考生人数,在考点门前优化设置人员查验通道,考生通行前后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人员聚集。

  3.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提供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3),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进入考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试期间可自行决定摘、戴口罩。

  八、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59711150451-85971018(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