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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长春工业大学招聘公告(3号)
2021-06-15 23:00: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人社联〔2020〕134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精神,长春工业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长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我校人事与人才工作处受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5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报名地址和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各学习经历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党员证明、研究方向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者要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人事与人才工作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校人事与人才工作处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可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人事与人才工作处电话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人事与人才工作处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1年6月份,即到2021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我校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人事与人才工作处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