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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梅州市大埔县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1-06-10 17:06: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bu.gov.cn/)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打印件。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参照考察阶段递补方式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50823。

  本公告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大埔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53-5526451)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