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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1-06-10 13:31: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1:3的,根据学校需要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考核当天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三个环节的方式进行。其中,报名人数未超6人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根据考生笔试加试讲总成绩或试讲成绩,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若招聘岗位与结构化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附属实验中学根据考生试讲成绩,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考核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自主组织实施。笔试、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师综合素质。笔试分值为100分。

  3.试讲。试讲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授课能力。试讲分值为100分。

  4.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加试讲总成绩的高低,按招聘岗位与结构化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

  6.成绩计算

  加试笔试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50%

  未加试笔试岗位:

  总成绩=试讲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考核结束后,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比例为1:1的,考生总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优先招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试讲成绩相同的,按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另行通知。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将对整个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临时指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等。在职在编人员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由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协调省信用信息中心对招聘人员进行个人诚信核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由附属实验中学根据考核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青海师范大学研究同意后,在青海师范大学及附属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招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七)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无误的拟聘人选,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