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面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面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面试人选按资格审查实有通过人数确定。教育类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卫生类面试采取通用能力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5、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引进。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7日内提出申请,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考察合格后等额递补。
7、公示和聘用。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四、其他事项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534-6990122
附件:
1、2021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岗位表.xlsx
2、2021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报名表.xls
中共乐陵市委组织部
中共乐陵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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