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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6-09 20:20: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3个公益一类直属事业单位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贵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需求,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贵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以上招聘人员均为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8、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资格复审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外)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www.gzsdpf.org.cn/)公示。公告时间从 2021年6月9日到2021年6月18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招聘方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网上报名系统中《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报名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