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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鹤壁市鹤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人)
2021-06-09 20:21:41   地区:河南   浏览:0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参加笔试。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合同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高等院校在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三方协议书,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在职人员还须查验其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上公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十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鹤壁市鹤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体检对象接到通知后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鹤壁市鹤山区,不得参加其他任何招聘,否则解除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