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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鹤壁市鹤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人)
2021-06-09 20:21:41   地区:河南   浏览:0

  3.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河南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6月24日9:00-17:00至6月25日9:00-17:00到鹤壁市鹤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鹤山区政府3号院417房间)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系统将于报名日期截止后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面试现场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6日8:00至7月10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浮动窗口“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2.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拟聘用职位情况,在鹤壁市鹤山区政府网统一公布。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若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做答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