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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包头广播电视大学自主招聘公告
2021-06-08 10:13: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官网提前一周通知。

  2.面试成绩也按各专业各岗位分别记分排名。

  3.总成绩计算(也按各专业各岗位分别记分排),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市教育主管部门。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到聘用时学校还没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所有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由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