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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
2021-06-07 15:09: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结果将通过报名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以短信和邮件形式向应聘人员进行通知,通过预审人员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1、资格审核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交:

  (1)《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执法队员应聘报名表》(附件)(正反面打印)。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纸质版;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除各类证件原件之外一律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与《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知识。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环节由专业体检机构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中心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综合考察

  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环节、综合考察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ta.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十)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由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定的第三方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五、用工形式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二)按照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队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福利待遇:综合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助,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要求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招录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应聘人员须戴口罩参加,“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应聘;西安“一码通”显示为黄码的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持本人三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个人做好有效防护的允许参加应聘。应试当天体温在37.3℃及以上人员、持“红色码”人员禁止进入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