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和车旅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递补
本次编外人员招录设递补制度。进入面试环节后未被录用人员为递补人员(需达到面试及格分)。在本次编外人员招录后一年内,如招录单位有职位空缺,可按最后得分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自招录人员正式确认录用时间起算。递补人员需按规定流程进行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
四、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常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先自行下载《常山县2021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完整、工整填写,贴好照片。现场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须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同交予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退还原件。
2.本次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相关招聘信息将在常山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必须填写《考生健康状况信息申报与承诺书》,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5.报考人员对相关公告、公示内容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502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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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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