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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屯昌县校园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公告
2021-06-02 09:49:03   地区:海南   浏览:0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招聘地点公布。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相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附件3《2021年屯昌县校园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思想表现鉴定及计划生育审查表》;

  2.毕业生个人档案及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等原始材料。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相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七)确定聘用人员

  1.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选择学校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由拟聘用人员自主选岗。

  2.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

  3.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我县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本地政策,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缴纳,其它方面享受与本地教师同等待遇。

  五、试用期考核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规定及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聘用人员如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联系人:霍老师,联系电话:0898-67819116,监督电话:0898-67815124。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21年屯昌县校园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1-4.docx

  1.2021年屯昌县校园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岗位表

  2.2021年屯昌县校园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