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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顶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5人)
2021-06-01 10:06:06   地区:河南   浏览: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75——297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