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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2021-05-31 17:24: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完整提供,招考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以现场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理论素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与发展潜力等,并审查应聘者在单位或学校工作学习期间现实表现和业绩成果或学习成绩,重点考核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并进行综合评分。

  2.为确保考核招聘人才质量,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如该岗位考核人员综合分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考察人选为考核成绩综合分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入考察人选。若出现其他情况,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聘用单位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拟聘用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符合条件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档案、外调等方式,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由招聘单位纪委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聘用手续办理时间可延期到2021年11月31日,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面试、考察、相关人员名单(考核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等相关招聘公告,将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hnhky.cn/)上发布,其它网站不再发布。

  (二)招聘工作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领导下,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解释。

  (三)招聘过程中,面试、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将结合国家及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参加考核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考核相关情况;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资格,已经聘用的,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联系电话:0898-65349603

  监督电话:0898-6532087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026,6673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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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