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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源市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暨招聘公告
2021-05-31 17:24:04   地区:吉林   浏览:0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示前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非2021年毕业生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专项招聘中的高中、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dongliao.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5555898(东辽县人事考试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0437-5108597;

  政府类别0437-5555812(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群类别0437-5555887(中共东辽县委组织部)。

  点击下载>>>

  2021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2021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2021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doc

  2021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2021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中共东辽县委组织部

  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