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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康市旬阳第二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5-31 17:53:25   地区:陕西   浏览:0

  4.成绩计算。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参加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旬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定于6月17日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旬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因体检对象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教体科技局、用人单位联合开展。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只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旬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编制、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试。

  三、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和参加面试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报名地点、考点至离开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逐人摘下口罩)。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旬阳县人员,以及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需提供7天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对于连续三次测量体温都超37.3℃,或在报名、面试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携带就医诊断证明,在进行健康评估确认身体正常后参加报名和面试。尚未解除隔离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得参加报名和面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面试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招聘各个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现场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