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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忻州原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2人)
2021-05-27 09:51: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有教科系统所属19个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84名;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3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原平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26日至2003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

  3、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其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为二级乙等。具有报考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以及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1年6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1年6月底前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文件规定“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21年6月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