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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1-05-24 17:27:39   地区:江苏   浏览:0

  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5851631。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佩戴口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面试前先进行初试,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20名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初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是否递补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