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有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高级职称的在岗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六)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时,取消笔试,只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核,参加笔试人员按1:3比例与直接参加面试人员一并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需取消、核减或保留的报随州市人社局核准。面试对象在大洪山政务网站公告。
(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6月中旬。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内容。面试以委托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时,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
七、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与直接参加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最后成绩在大洪山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时,对面试成绩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由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对考察人选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洪山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填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区人社局审批。
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问题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不符合聘用条件而不予聘用的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所空缺的招聘岗位,可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文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及进编手续。
十、纪律监督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与此方案中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此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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