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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第一号)
2024-04-22 17:36: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队伍建设,促进新时代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以及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青少年宫管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青联发〔2022〕4号),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团联字〔2016〕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系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海南青少年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综合性校外教育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青少年文化活动,繁荣青少年文化事业。负责青少年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青少年科普资料编辑,青少年文化产业经营及相关培训等。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以岗位具体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7.适应校外教育岗位的工作时间。因校外教育的岗位特性,周末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等需常态化开展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非应届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13.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椰城青年网、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椰城青年网、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息填报虚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