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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6家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5-21 20:38:14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我委官方门户网站(http://cgw.chengdu.gov.cn/)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招聘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面向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中的“未落实工作单位”,以有无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认定的主要依据。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委在3个工作日内在我委官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八、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委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委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由我委统一组织开展,只集中递补一次,在所有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最终确认(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时间为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我委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委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由我委统一组织开展,只集中递补一次,在对所有进入考核人员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