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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1-05-19 08:58: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淄博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教师岗位。其中: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中小学、中职教师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6月23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23日及以前取得。

  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5月23日及以前取得。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5月23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聘用。

  五、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09:00-5月26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5月24日09:00-5月27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24日09:00-5月27日16:00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