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笔试考核环节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全部进入专业能力考核(试讲)。
专业能力考核(试讲)
专业能力考核(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操作水平。专业能力考核(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能力考核(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在专业能力考核(试讲)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专业能力考核(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能力考核(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考核人员。
3.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递补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人事代理制性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的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审批后,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115856025-86115120
联系人:汪老师、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邮箱:njitt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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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021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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