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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国防教育训练中心招聘聘员公告
2021-05-13 17:40: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下:(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准考证;(4)户口簿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5)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6)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证》;(7)计生审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8)招聘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9)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材料,现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统一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以40%分值计入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场放弃面试或缺考的报考人员,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均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3.面试结束后,招聘考试的综合成绩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1.按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对不合格的项目申请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由招聘单位负担。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组织考察结果,由广州市增城区国防教育训练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广州市增城区国防教育训练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书面反映,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若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可在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区直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等健康码信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