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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邯郸市邱县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公告
2021-05-13 17:34: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提高我县教育教学水平,参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0名中小学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2021年邱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19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邱县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学历要求:中学招聘教师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单列小学、农村教学点小学、幼儿园及特教学校招聘教师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1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但需要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户籍要求:专科学历的要求为邱县辖区户籍,本科学历的要求为邯郸辖区户籍,户籍以2021年5月24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相应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五)年龄要求:中学、单列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农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六)教师资格要求: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或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中学教师岗位: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单列小学、农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岗位: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不限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

  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特教学校教师岗位:应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1年教师招聘所有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人事代理合同。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21年应届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期满落选的原邱县人事代理教师不受(三)、(四)、(五)条件限制。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