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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同市灵丘县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公告
2021-05-13 17:34: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了解决我县普通高中教师短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普通高中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第一学历为师范类本科并在全国范围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待遇及要求

  1.招聘计划总额15名(其中:普通岗位9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本公告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要求一览表》。

  2.招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灵丘县正式在编教师,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6.年龄: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7.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的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在校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5.聘用后即与聘用单位直接领导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相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是专门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和获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设置的招聘岗位。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从业资格等条件要求,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无人报名,则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应自动纳入一般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使用。

  3.本方案涉及到涵盖毕业、辞(职)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任职期、教师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4.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5.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

  五、招聘办法与程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也不进行笔试,采取教学能力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岗位确定、聘用等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