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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招聘聘员公告
2021-05-12 21:55: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如果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3.考试总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满分均为100分)。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岗位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区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四、防疫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或“穗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或“穗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