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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方案
2021-05-12 21:57: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2.现场资格复审

  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有效笔试成绩高分到低,按照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

  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将按有效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为100分),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gzhfpc.gov.cn)公布,应聘人员也可进入“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招考系统”(http://s31.seekfiz.cn) 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①《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信息表》1份,登录“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招考系统”(http://s31.seekfiz.cn)打印;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⑥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模板详见附件2),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⑦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⑧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所要求的提供;

  ⑨个人简历及自荐信一份。

  (4)相关说明:

  ①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②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③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将按有效笔试排名依次递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和短信通知12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④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

  ⑤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