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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四川美术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重庆)
2021-05-12 21:58: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四川美术学院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现有九龙坡区黄桷坪校区和沙坪坝区大学城虎溪校区,占地总面积1200亩。2018年11月,学校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选址150亩,兴办国际设计学院(中国西部艺术港)。

  学校现设有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影视动画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实验艺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教育事业取得迅速发展,建成了一流的专业美术馆和图书馆、一流的艺术创作社区、一流的艺术教学示范中心、一流的创新创业“众创空间”,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28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生7550人。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下的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4个一级学科,均招收硕士研究生。“十三五”期间,4个一级学科均列为重庆市重点学科进行支持和建设,其中美术学、设计学列为重庆市一流学科、戏剧影视和艺术学理论列为重庆市重点学科进行支持和建设。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艺术实践类专任教师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简章发布之日起计算。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