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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招聘教学人员公告(一)
2021-05-11 22:06: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因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021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人员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招聘方案(一)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

  (四)报考者应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网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26日16:00。

  (二)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其他报名方式无效,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三)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方可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申诉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四)下载准考证: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考试和资格复核

  (一)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基本技能和素质,面试主要考察教学基本素质(说课)。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70分。

  (二)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三)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人员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准考证。

  3.二代身份证。

  4.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性)。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

  (四)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入校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人员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