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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4人)
2021-05-10 14:31: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7108779 邮编:261061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3031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北校区3号教学楼办公区3C306室)

组织人事处网址:https://zzrs.sdmy.edu.cn

七、其他

如果因为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某些事项不能按时进行,则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及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21年5月8日

原标题: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5/602ae09b-161a-4c16-a911-11dd123878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