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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招聘公告
2021-05-10 14:39: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研究所),位于汾河河畔的漪汾街。医院成立于1980年,是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社区服务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全国百佳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心内科是“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山西省医学重点学科”、“省卫计委心血管病介入诊疗质量控制部”;心导管室是全国首批“国家卫生健康委冠心病和心律失常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山西省首家“心血管病专科护理及技术培训示范基地”;心外科是“山西省医学重点学科”、“山西省临床重点专科”;影像科是“山西省医学重点建设学科”;神经内科是“山西省临床重点专科”;康复科是“全国心脏康复培训基地”;心脏监护病房是“山西省重症监护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5月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岗位表中不标注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可放宽至往届生。

  9.“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以上参加招聘人员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为2021年5月8日。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