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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池市凤山县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招聘公告
2021-05-10 14:51: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2人(教育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11个岗位22人,其中:高中教师7个岗位17人,乡镇初中教师4个岗位5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详见《凤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洽谈、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广西2021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现场双选会(广西师范大学专场)

  1.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9:00—15:00。(其中9:00—12:00报名,13:00—15:00面试);

  2.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图书馆对面小田径场。

  (二)报名要求

  1.非2021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各一份。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面试、洽谈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四)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