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衡水深州市医院招聘公告
2021-05-07 16:46: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初步定在5月22日前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取得面试资格考生。

  3、按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注:考生应提前1小时赶到考点,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亮绿码进入笔试考场、面试候考室。“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小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考场及面试候考室。考试过程中,考生除进场验证、摄像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异常,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五)体检

  体检的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进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考核和资格复审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要求拟聘人员提供档案等资料进行资格复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公开招聘手续,拟聘人员与市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十二个月。新招聘人员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纳入市医院岗位管理,人事关系由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工资、绩效、五险一金与市医院编制内人员实行同等待遇。

  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参加或不合格的;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及有关材料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组织工作要求

  1、市医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由政府副市长高卫华为组长,市医院、卫健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院。具体负责公开招聘事宜。市纪委监委将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2、公开招聘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招聘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请考生及时关注市医院有关信息的发布。

  咨询电话:03183312651-8311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填报不实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2021年市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g.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