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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1-05-07 16:49: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20日9:00至5月29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719-8791332)。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3份),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资格等个人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视情况录入诚信黑名单。

  报名、缴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紧缺学科可放宽到1:2)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茅箭新闻网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能重新报考其他岗位,退还已缴报名费。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三)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作文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截止2021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格员(含原网格员身份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加分政策优惠,折算前笔试成绩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加分申请表》(附件3)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到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茅箭区政府院内)办理笔试加分手续。2021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或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格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如已享受加分政策,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再重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五)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以及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笔试结束后考生在茅箭新闻网查询成绩。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A01-A04、B01-B10、C01岗位按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按1:2,超过1:2但未达到1:3的,超过1:2的部分全部进入资格复审),B11-B14岗位按1:5的比例(超过1:2但未达到1:5的,超过1:2的部分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